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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网集团8722(中国)有限公司系(教研室)制度与建设规划
发布时间:2011-12-09   浏览次数:1793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系(教研室)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系(教研室)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作用,使系(教研室)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促进公司产品质量和学术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定本规划。

一、系(教研室)建设原则

(一)强化系(教研室)地位。系(教研室)是高等学校直接设置、组织并承担教学、科研、团队培养及校内外教学基地建设等工作的基层组织。系(教研室)是系(院)级教学单位的业务主体,是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的最基本的重要管理机构。

(二)系(教研室)组成。系(教研室)依照专业、课程性质、教学研究方向及便于管理等因素组建,一般应由10名以上教师组成,并具有较为合理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和知识结构。

(三)加强系(教研室)制度建设。各系(教研室)根据学院、教务处及系部相关规定制定本系(教研室)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系(教研室)工作规范化运行。

(四) 系(教研室)设主任1人,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系(教研室)建设指标

(一) 系(教研室)要积极制定本专业(学科)的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本室教师运用现代公司产品理念、高等公司产品改革的有关理论对公司产品内容进行清理与重构,对公司产品方法进行革新。

(二)参与团队队伍建设工作。根据教学工作、课程建设的需要,并结合学科发展,组织制定系(教研室)团队队伍建设规划和教师个人培养提高计划,按照定方向、定任务、定措施、定检查的原则,制定系(教研室)和个人的年度实施计划。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和员工学业导师制,责成导师对青年教师和员工的政治思想、业务工作和学习提高全面负责,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三)负责组织本系(教研室)教师实施教学计划中应承担的各项教学任务,并对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设计、监控、管理和考核,并负责做好与教学有关的各项常规性工作。完成系(部)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及时有序地分课、排课;组织教师出题、阅卷;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推荐教学用参考书、填写教学日历;组织教师对员工实验、实习及专业见习等方面的指导;做好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做好与教学有关的各项检查工作。专业系(教研室)有权对本专业(学科)的培养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安排等进行适当调整,经系(院)相关部门审批,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四)系(教研室)要根据学科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需要,积极组织教师申报各级各类课题、承接纵横向课题和综合性课题,也可根据本系(教研室)的具体情况自己组织课题,进行集体攻关。

(五)负责组织教师制作教学课件,改革教学方法,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六)参与教材管理与教材建设。严格按照学校关于教材建设的有关规定征订教材、编写教材,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编写讲义,积极进行教材建设。

(七)组织教师业务学习,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在紧密结合各门课程、各教学环节实际的基础上,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每学年、学期初制定教学研究和改革计划,并组织实施;年末、学期末进行总结。

(八)负责实践教学工作。负责所属课程的实践课教学工作,每学期初提出实验教学计划;根据教学需要及学校关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九)负责系(教研室)的教学档案、团队培养档案、系(教研室)各种会议记录、总结材料、规章制度和人员的考核材料等档案管理工作。

(十)按照校、系(院)有关规定,做好对本室教师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学校职能部门与系(院)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系(教研室)的制度建设

(一)各系(教研室)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系(教研室)内部教学、科研、实验等各项工作制度,认真完成系(教研室)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系(教研室)在课程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中的基础地位。

1、教研活动制度。系(教研室)每周至少开一次教学研究活动会,学习教育理论,研究教学问题。定期开好系(教研室)室务会议,讨论处理系(教研室)工作中需要集体解决的问题。

2、听课制度。系(教研室)主任要深入课堂听课,及时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也要组织教师集体听课和相互听课,进行观摩教学;系(教研室)成员之间要相互进行听课,每人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5学时。

3、教学质量检查制度。除平时抽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教学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教师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历、讲稿教案、辅导记录、员工作业本、实验实习报告、论文(设计)、试卷等进行集中检查或相互检查,并收集员工反映意见,对每一教学环节质量作出分析与评价,提出改革意见和措施,确保教学质量。

 4、考勤制度。系(教研室)要经常检查教师的在岗情况和执行课程进度计划情况,严格履行学校规定的请假制度。

 5、教师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开学前,系(教研室)应有工作计划,对教学及教学改革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年度结束时,系(教研室)应召开教师工作考核汇报会,由教师介绍年度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成绩(成果)实物,填好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系(教研室)正、副主任根据平时考查了解的情况,参照教师本人汇报,认真审核教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报所在系(院)审核后归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考核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6、教学档案工作制度。执行学校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平时注重收集、积累、整理应归档的资料,做好档案保存、管理工作。设系(教研室)会议记录,由系(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填写,记载系(教研室)的重要工作,记录系(教研室)会议的内容。会议记录学期末交系(院)存档,作为系(教研室)及其主任的考核依据。

四、系(教研室)主任

(一)系(教研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在学院领导下开展工作。系(教研室)主任全面负责本系(教研室)的各项职责,领导本系(教研室)的全体成员完成学校与系(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系(教研室)主任的任职资格

1、能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态度认真,事业心强,办事公正,作风正派。

2、对所从事的学科有较深的造诣,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原则上要求是本学科或本专业的带头人,具备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团结绝大多数人发挥集体作用。

(三)系(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1.决定本室成员的工作任务安排;推荐和建议本室成员的进修提高、晋职、晋级和奖惩。

2.调阅教师的讲稿(教案)、抽查作业(实验、实习报告)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实习指导到岗等工作情况,如发现有严重不符合教学要求者,可直接提请学院作出相应处理。

五、系(教研室)工作的检查与评估

(一)学院领导定期召开系(教研室)主任座谈会,听取意见,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学院定期对系(教研室)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选优质系(教研室)和考核系(教研室)主任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一)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同时作为评选优秀系(教研室)(优质系(教研室)的主任自然被确认为系(教研室)工作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

(二)各系(教研室)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系(教研室)工作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