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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8   浏览次数:254

 

各学院(所):

为做好我司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支持重点

12013年度高校科研计划项目分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两类,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均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两种。

2.高校科研计划重点支持中青年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增强其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项目的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

二、申报方式及指标分配

科研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司科技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有资课题申报限额各4项,自筹经费项目共5项,共计13项。各院(所)额限为2项。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科技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六条的有关规定;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和项目负责人申报条件执行《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鲁教科字〔20093号)第七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

2. 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者必须是我省高校在岗的教师和科技人员,学风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重点支持40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高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55岁以下。

3.自筹经费项目应附出资证明(说明具体来源、数额,加盖出资单位财务章),科技项目每项经费不低于3万元,人文社科项目每项不低于0.5万元。

4.为防止重复和低水平研究,申报科技类项目需进行查新并附查新证明原件。获得学校推荐资格后,再进行查新。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无需查新。

5.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教学类课题;行政管理类课题;一般性计算机管理系统研制课题;无合作人员的课题;在读研究生(含在职)申报的课题;非在岗人员或非本校在岗人员申报的课题;低水平和重复性课题;无前期研究成果;填写不实、弄虚作假者;长期或多次拖延项目有不良记录者;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相关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者。

6. 在研省部级以上各类项目主持人,及本年度已申报省部级以上各类项目的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该项目。

7. 对人事处确认的高水平博士,给予一次优先上报本项目的机会。

五、申报程序

1.申报人必须认真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或《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各学院(所)要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院(所)内项目评审,并按限额推荐上报。

2.学术部将对各单位申报项目进行校内评审,并择优上报。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上报的汇总表要经负责任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教师个人电子版材料要以公司名称+教师姓名的形式命名,学院电子邮件的主题及附件须注明 “**公司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高校科研计划的字样。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所有申报材料由各学院(所)统一汇总、报送,避免出现错报、漏报或个人单独上报。发送至lywangj@126.com

2.上报截止时间:20132917:00前。